关于分公司撤销后员工权益的赔偿事宜

时间:2024-04-28 作者:重庆律师

按照清算结果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依据法律规定和章程明确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分公司撤销,对劳动者没有赔偿,只有补偿。标准标准为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文链接: http://www.beautyrus.cn/77060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离婚律师 商丘律师 苏州律师 玉环律师 杭州经济纠纷律师 潍坊律师 郴州律师 鄱阳县律师 贵阳律师 海东律师 东湖区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找律师 杭州工伤律师 石家庄律师 乌海律师 广州律师 普洱律师 仙居律师 亳州利辛县律师 芜湖无为市律师 临沂兰山区律师 南通通州区律师 贵阳南明区律师 秦皇岛律师 苏州律师 南京律师 台州律师 宁波律师 滁州律师 上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