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断绝父子关系如何公正

时间:2024-03-30 作者:重庆律师

不可以父子断绝关系,也无法办理公正。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属于血缘关系,不能通过诉讼、公证解除关系,公证处不能做这样的公证,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但是对于非血缘关系如收养建立的拟制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协议解除,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法律依据:不可以父子断绝关系,也无法办理公正。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属于血缘关系,不能通过诉讼、公证解除关系,公证处不能做这样的公证,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但是对于非血缘关系如收养建立的拟制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协议解除,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链接: http://www.beautyrus.cn/74315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商丘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网 镇江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汕尾律师 杭州律师手机号 杭州余杭区律师 深圳律师 杭州律师电话号码 景德镇律师 滨州律师 娄底律师 绵阳律师 邯郸律师 衡阳律师 宿州埇桥区律师 合肥包河区律师 马鞍山雨山区律师 滁州来安县律师 青岛黄岛区律师 深圳南山区律师 长沙县律师 鄱阳县律师 绍兴越城区律师 海门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镇江律师 岳阳律师 滁州律师 宿迁律师